民族事务和文物管理局,是成陵旅游区管委会(管理局)下设职能机构,正科级建制。其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,依法维护民族团结;
(二)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;
(三)负责制订旅游区民族事务、祭祀文化、文物保护规划、计划,并经管委会(管理局)审批后组织实施;
(四)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,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;
(五)协调有关部门,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、培养工作。特别是做好培养成吉思汗陵祭祀文化继承人工作;
(六)接待处理涉及与民族和宗教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;
(七)指导、监督旅游区重视和正确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;
(八)依法保护文物,落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项工作;
(九)组织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;
(十)依法建立健全、落实成吉思汗陵“四有”(划定保护范围,作出标志说明,建立记录档案,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)建设;
(十一)采取有力措施,保护、继承和弘扬成吉思汗祭祀文化;
(十二)组织、监督成吉思汗陵祭奠工作,按传统习俗搞好每次的祭奠活动;
(十三)征集文物,重视古籍整理工作,不断加大成陵历史文化内涵;
(十四)组织、举办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展览和历史、民族文物陈列,丰富成陵历史文化内容;
(十五)严格管理布施款,对布施款的使用,要体现广大上贡者的意愿,提出意见,经管委会(管理局)批准后负责实施;
(十六)与达尔扈特群众联系、协调,办好成陵祭祀事务,维护地区的安定团结;
(十七)接受上级文物部门的行业指导,完成所下达的任务;
(十八)承办管委会(管理局)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地址:鄂尔多斯市 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洛镇 联系电话:0477—8961507